放火輕生燒死鄰居 男要賠17萬

344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市萬華區男子林文芳因生活窘困,興起自殺念頭,前年底竟在住家縱火想結束生命,因不堪高溫逃出,卻造成鄰居死亡。刑事上,已被依殺人等罪判刑十九年,民事上,台北地院十二日判決林男應賠償九名受波及住戶與大樓管委會財務損失共十七萬餘元。

刑事上,一二審高院依殺人、公共危險罪將林男判刑十九年。民事上,遭到火勢波及的九名鄰居及大樓管委會,提對他提訟請求重新整修房屋、更換家電、清潔等財務損失。

北院審理後依據相關費用的單據,判決林男應賠償鄰居與管委會各五百五十元至四萬餘元不等、共計十七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珍惜生命,如需幫助請打生命線一九九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