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貨混夾電子煙彈進口 市價達6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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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關在進口雜貨中查獲二起夾藏電子煙含尼古丁煙彈,共計九千九百零六盒違禁產品,企圖蒙混闖關案件。 (記者郭基生攝)

記者郭基生∕基隆報導

由於我國尚未開放電子煙相關產品進口,凡自國外輸入、販賣含尼古丁的電子煙彈、煙油,都是違法行為,基隆關這個月就先後在進口雜貨中查獲二起夾藏電子煙產品,企圖蒙混闖關案件,基隆關呼籲進口人切勿以身試法。

基隆關說,電子煙及相關產品等,屬於尚未開放進口的管制物品,這個月以來,先後在併櫃的雜貨櫃中查獲二批夾藏的電子煙產品,貨主企圖蒙混闖關進口,基隆關在這只貨櫃申報進口後,核定為應查驗貨物,在拆櫃進倉後,由驗貨關員執行查驗,在這批貨物中查獲未申報的電子煙煙彈五千四百盒。

基隆關並查出這一家公司還報運另一批貨物進口,隨即由驗貨關員鎖定這一批進口貨物,果然查獲這一批進口貨物中夾藏未申報的電子煙煙彈四千五百零六盒,先後查獲含尼古丁煙彈九千九百零六盒,市價約新臺幣六百萬元,由於這二批夾藏進口的貨物,涉及違反藥事法及菸害防制法等相關規定,基隆關已依規定移請衛生主管機關處理。

基隆關在進口雜貨中查獲二起夾藏電子煙含尼古丁煙彈,共計九千九百零六盒違禁產品,企圖蒙混闖關案件。(記者郭基生攝)

基隆關指出,目前電子煙等相關產品,仍尚未開放進口,因此,自國外輸入、販賣含尼古丁的電子煙彈、煙油,仍屬違法行為,依據藥事法規定可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民眾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