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勞動局捍衛舊制勞工退休金權益 2914人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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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華興/桃園報導

為保障桃園市舊制勞工退休金權益,勞動局一一零年積極輔導五百一十九家事業單位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補提差額計六億多元,保障桃園市二千九百一十四名符合退休條件勞工之權益,提撥率高達百分之九十九點三。

勞動局十五日指出,依《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六條第二項規定,退休金(舊制)年資勞工之事業單位,雇主應於每年年底檢視次一年度成就退休條件勞工所需之退休金,該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成就自請退休要件(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或工作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或強制退休要件(年滿六十五歲者)退休條件之勞工,應於次年度三月底前補足勞工退休準備金差額。未依規定辦理者,按勞動基準法第七十八條規定,可處新臺幣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目前桃園市計有四百七十家事業單位須於一一一年三月底前為二千七壓一十六名舊制勞工一次補足退休金差額,為協助事業單位依法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及保障舊制勞工退休金權益,勞動局將以電話、現場諮詢、函文通知及實地訪視等多元方式進行輔導及查核,守護勞工退休金權益,使勞工退休生活無後顧之憂。

為輔導事業單位對於法令及試算系統操作,估算及籌措其差額,可至勞動部「預估次一年度所需勞工退休準備金試算系統」(連結網址: https://www.mol.gov.tw/topic/3078/3302/3307/ )完成試算,如有法令或試算軟體使用之疑問,可撥打勞動局勞退辦公室,諮詢電話:(03)3322101 # 6844-6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