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騎士不滿被叭飆髒話 罰2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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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陳姓男子騎機車等紅燈玩手機,轉綠燈仍不走,被後車按喇叭,陳男心生不滿回頭辱罵對方「幹」,騎士持行車紀錄器提告。法官依公然侮辱罪判陳男罰金兩千元。

二0二一年七月七日傍晚,陳男下班騎機車返家,經北區公園路與中正橋路口等紅燈時,他使用手機回老闆訊息,綠燈未及時起步,遭後方騎士鳴按一聲喇叭提醒,他不滿回罵對方。陳男否認罵對方,並辯稱自己是說「幹嘛」,而這「嘛」字被風聲掩蓋,對方行車紀錄器只有錄到「幹」這字,沒有錄到「嘛」。

台南地方法院審理發現,警方約詢時,陳男已供稱當時下班回家路上使用手機回老闆訊息,後方騎士按他喇叭導致他嚇到,有辱罵對方「幹」,但陳男在檢方偵查中翻供,改口否認罵對方。法官勘驗行車紀錄器,在騎士機車由後方往前行駛至與陳男機車大約平行處,陳男才對騎士罵出「幹」字,與單純自我發洩不滿情緒有別,而且陳男在警詢中也承認「幹」是辱罵對方的。

最後,法官認為,陳男雖否認犯行,惟偵查中已當庭表示願意與對方和解之意,但騎士表示沒有時間,且無調解意願,判處罰金薄懲,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