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預計114年底加嚴管制燃氣複循環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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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電公司台中發電廠及中佳電力公司,預計在一一四年底前增設燃氣複循環機組,加上汽電共生設備鍋爐主要燃料為生煤,為台中市轄內增設的燃氣機組加強管制,督促汽電共生設備鍋爐燃料轉型,藉以降低空品負荷、減少空污排放,台中市府正式啟動第四次電力業加嚴作業

環保局長陳宏益指出,歷經多年的「台中市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修正案(即第三次電力業加嚴)去年十月二十日經行政院環保署核定,去年十一月八日由台中市府正式發布實施,對於中火的實質管制力道上已經增添了一項利器。然而,中火規劃於一一三年至一一四年增建二部一三0萬瓩燃氣複循環機組、中佳公司預計一一四年興建一部六十五萬瓩燃氣複循環機組,這三部大型燃氣機組上線後勢必增加「氮氧化物」的排放;加上汽電共生設備鍋爐主要燃燒的生煤,不僅產生PM2.5,還會排放重金屬及戴奧辛等有害健康物質,因此該排放標準確實應超前部署、有再次修正加嚴的必要性。

環保局表示,預告「台中市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五條修正草案」修正重點,主要規劃採二階段管制方式給予業者改善及緩衝時間,參考國外針對燃氣複循環機組相較嚴格的管制規範,加嚴增訂氣渦輪機組及複循環機組的「氮氧化物」排放限值、要求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起即應符合2 ppm;汽電共生設備鍋爐部分,加嚴既有的「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增訂「汞及其化合物」,其中既設的汽電共生設備鍋爐「汞及其化合物」自明年一月一日起即應符合排放標準1.8 μg/Nm3。

排放標準加嚴後,將與國際上相關管制要求相當,透過第四次電力業加嚴修訂,促使相關產業能源轉型或提升空污防制設備效能,有助台中市空品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