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死童 婦判十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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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基隆市蔡姓婦人六年前受託照顧同居人一歲多的男外孫,因不堪男童哭鬧,竟多次拍打及搖晃其頭部,導致顱內出血致死。儘管蔡婦否認施虐,一審、二審均不採信,依傷害兒童致死罪將她判刑十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定讞。

被害男童在台南出生後,因母親生產第二胎需要坐月子,將他送往基隆由外公與同居人蔡婦共同照料。男童外公外出上班,由蔡婦在家照顧男童。她在煮晚飯時,不耐男童哭鬧不停,出手拍打其頭部,導致頭部瘀血、四肢抽搐。蔡婦見狀餵他吃肌肉鬆弛劑,但不見好轉,拖至深夜近十二時才報案求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