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籲廢公寓大廈禁寵令 內政部:會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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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十五日呼籲內政部,速提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草案,廢除社區可用規約禁止住戶養寵物的規定。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管理組副組長欒中丕表示,條例並非禁止住戶養寵物,但會進行研議,兼顧飼養寵物的權益及照顧社區自治。

現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可以規約禁止住戶養寵物。跨黨派立委及動保團體曾在去年召開記者會,呼籲立法院應盡速修法廢止「禁寵條款」,而內政部也應頒布「社區飼養寵物管理辦法」,讓管委會得以依循。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與動保團體及營建署、農委會等代表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她表示,在動保團體及朝野多位立委努力推動下,內政部營建署在去年底提出公寓大廈飼養寵物管理辦法,供各社區管委會研訂寵物管理規定時有所依循,但後續如何因應各種可能衍生的問題,需建立配套機制協助,甚至進行教育宣導。

陳椒華指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也針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提出修法版本,呼籲內政部也趕快提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法版本,送行政院核定,再送立法院審議。

與會的世界愛犬聯盟台灣總代表呂幼綸指出,現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只要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規約,就可提出禁養寵物的要求,有寵物的住戶只能選擇搬家或棄養,非常不合理。此次內政部營建署擬訂公寓大廈飼養寵物管理辦法,令人欣慰,但修改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才是正道。

欒中丕則表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並非禁止住戶養寵物,只規定住戶飼養動物時,不可違反公共安全、衛生及安寧,但還是要尊重社區自治。而為強化寵物管理,讓社區了解到如何管理而非禁止,也提出公寓大廈飼養寵物管理的參考規範,各社區可依需求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