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製千元鈔兩男子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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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盧姓與梁姓兩名男子,以數位彩色影印機印製五千六百五十三張千元大鈔被查獲,被檢方起訴,但屏東地院認為假鈔品質粗糙,且檢方無法證明兩人有冒充真鈔流通市面的犯行或意圖,因此判兩人無罪。

盧、梁兩人印製總金額超過五百六十萬元的千元偽鈔,被憲兵單位查獲,因假鈔數量眾多,檢方偵辦認為有冒充真鈔牟利意圖,依違反妨害國幣懲治條例提起公訴。

盧、梁兩男辯稱,製造假鈔目的只是為了誇示及炫耀資力,以吸引他人參與投資,並沒有冒充真鈔流通使用。

屏東地院法官認為,兩人以彩色影印方式仿印,再以美工刀裁切,雖有真實幣券圖樣,但品質粗糙,材質為一般紙張,肉眼觀察或觸摸即可輕易辨別並非真鈔。

此外,法院也指出,檢方無法證明兩人有將假鈔冒充真鈔流通市面牟利的犯行或意圖,與妨害國幣治罪條例所定「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幣券」要件不符,應無罪諭知,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