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縣府整修縣立游泳池遮陽網 提供民眾優質運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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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縣府整修縣立游泳池遮陽網,提供民眾優質運動環境。 (記者劉春生攝)

記者劉春生/雲林報導

雲林縣立游泳池為長度五十公尺的標準場地,開放期間為每年的四月至十月,除了許多學校在此進行游泳教學,鎮東、溝壩、饒平、莿桐四所國小及斗六國中游泳校隊在此訓練,更是雲林縣辦理各項游泳競賽及水上活動的主要場地,雲林縣立游泳池深受愛好游泳運動的民眾喜愛,每年約有一萬人次縣民朋友進場運動,二十三日雲林縣長張麗善率教育處長邱孝文、體育場場長賴俊嘉與斗六市長林聖爵至縣立游泳池會勘遮陽網等整體設備。

張縣長表示,此次視察游泳池遮陽網等室外環境並聽取晨泳鄉親對游泳池提出的整體設施建議後,將責成教育處針對修繕意見盡速施工,提供鄉親一個舒適又安全的運動環境,游泳是有效率的全身性運動,又不易造成運動傷害,整修後歡迎縣民朋友多加利用雲林縣立游泳池,為自己的健康加分。

雲林縣立游泳池為露天形式,有著視野開闊、空氣流通的優勢,但夏天時陽光直接曝曬,加上水面的反射,常常讓泳客受不了。為使到場運動的民眾能與選手能有更舒適的運動環境及更有效率的訓練環境,游泳池上方設置有遮陽網,但目前一側遮陽網因長期受到陽光曝曬,而產生脆化損壞,無法達到預定遮陽的效果。

接獲民眾反映後,張麗善縣長特別責成相關局處安排二十三日現場會勘,一方面了解游泳池的管理使用情形、一方面了解遮陽網損壞情形,透過實地了解後,研擬出最佳的整修,此次遮陽網修繕經費計約新台幣八十萬元,希望能透過此次整修,讓喜愛游泳運動的縣民朋友能有優質的運動環境。

雲林縣政府承辦民國一百一十四年全國運動會,並將今年訂為雲林縣「健康運動年」將推廣運動列為今年度重要工作,更積極進行體與場館的修建,包括各鄉鎮體健設施的建置、夜間照明的設置等,近期更向中央爭取虎尾全民運動館、四十六校PU跑道修建希望透過升級運動場地,鼓勵民眾養成規律運動習慣,提升全縣運動風氣,為一一四年全國運動會暖身,也讓雲林縣邁向健康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