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心龔青夫婦涉洗錢案 北院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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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中國創新、中國趨勢公司負責人向心、龔青夫婦,捲入澳洲共諜王立強案,台北地檢署依洗錢罪嫌起訴二人。台北地院審理認定,相關事證不足以認定向心夫婦參與中國國太集團洗白資金,二十四日判決兩人無罪。

向心夫婦因涉及共諜及洗錢案,從民國一0八年底遭限制出境至今,北院昨日表示,考量一審判決二人無罪,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視同撤銷限制出境、出海,但審酌向心夫婦均是香港人,本案尚未確定,因此諭知自即日仍限制出境、出海三個月。

本案昨日判決後,向心委由辯護律師發出聲明,感謝法院的正確認定,他們夫婦因檢方的起訴,已被限制出境八百二十三天,不能回家、不能工作。辯護律師也希望檢方不要上訴,早日讓洗錢案及共諜案落幕,讓他們能夠回家。

檢方指控,向心夫婦替中國的國太投資集團「漂白」吸金的贓款,匯洗二點九八億台幣來台,在台北市信義區購買三戶「冠德遠見」豪宅,依違反洗錢防制法罪嫌起訴,並建請沒收三戶豪宅。

全案主要爭執點在於資金來源是否為不法吸金所得,還是正常股權交易與公司資金調度。

向心答辯是正常公司股權交易、合法資金調度,買房也是合乎法規,因看到台灣的獨特價值與優勢,才來台養老並投資台灣。龔青也說,不可能違法違規,請求法院堅守公平正義。

法院指出,向心並無預見幸福新世界公司招攬投資中國黃山地區房產的銷售內容可能涉及非法集資,也無預見國太集團經營業務是非法集資詐騙;也不知道國太購股的資金是犯罪所得,且其售出的中國趨勢、中國創新股權,價格確實是交易當時市價,並無不合理溢價。

法院認為,向心也沒有與國太公司謀議、協助國太將股款洗白後,取回不法所得;向心夫婦將售股款匯至台灣購置不動產,並非避免遭查扣和製造斷點,以達成協助國太公司將股款洗白回流的目的,查無洗錢事證,判決二人無罪。

至於檢調另案追查向心夫婦涉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罪部分,去年十一月十二日偵結,認定罪證不足,處分二人不起訴,高檢署上月二十八日將全案發回北檢續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