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站開微型商場安全遭質疑 北捷:符合相關法令

367

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台北捷運公司近年來積極開發副業,日前更在南京復興站開設Metro Corner微型商場,但有議員質疑安全有問題,台北捷運公司二十七日強調,設立商場皆符合「台北大眾捷運系統附屬事業經營管理辦法」,同時參考國內外軌道同業做法,專業規劃導入「專櫃」等型式的販售點位,且「專櫃」設置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辦理送審及核定,一切皆符合相關法令。

北捷指出,Metro Corner微型商場是依據「台北大眾捷運系統附屬事業經營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即「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附屬事業之經營,不得於禁止飲食區內販賣食品、飲料、檳榔、香菸及口香糖等物品」,因此設置於禁止飲食區外,商品陳設於非禁止飲食區,所以,無外界質疑於禁止飲食區「內」販賣食品等行為。

然而車站商業銷售空間並非只有「販賣店」型式,北捷於二0一六年參考國內外軌道同業做法,規劃導入「專櫃」等型式販售點位時,即在法規基礎上,與台北市捷運工程局研訂相關作法與程序,且設置前、後也須報請消防單位同意備查,並納入車站消防安全檢查及申報,委請專業消防技師在每一年實施一次消防安檢。

因此「捷運系統建設技術標準規範」中「販賣店」規定,係針對實體販賣店設置方式要求,並非僅限販賣店才能販售相關商品或服務。

北捷強調,以旅客安全為最大考量,在「專櫃」型式設置的商業販售點位,與涉及捷運建築物新建、增建、改建或修建等的建置「販賣店」型式不同,屬建築物室內裝修行為,因此,依據「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已報請建築物主管機關及審查機構審核,並取得建築物室內裝修合格證明。

北捷設置於南京復興站Metro Corner 微型商場及Metro shop即採上述「專櫃」方式,同時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辦理送審及核定,符合相關防火區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