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大蒜大雨受災 列現金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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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大蒜受損嚴重,被農委會公告為現金救助品項。(農糧署提供)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雲林地區受三月下旬霪雨影響,造成大蒜受損嚴重,農委會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一日公告雲林縣之大蒜為現金救助項目,協助受災農民儘速復耕復建,受災農民可自四月二日起至四月十一日止,至公所申請現金救助,例假日也照常受理申請,並請受災農民儘速依限至各地公所申請救助。

根據農委會統計,截至一日下午五時,受三月下旬霪雨影響,造成農業損失為九千六百一十三萬元;以雲林縣損失九千五百四十一萬元(占百分之九十九)及台南市損失七十二萬元(占百分之一)較為嚴重。

農業估計損失金額九千六百一十三萬元,農作物被害面積一千一百零七公頃,損害程度百分之二十四,換算無收穫面積二百六十五公頃,受損作物主要為蒜頭,被害面積一千零八十四公頃,損害程度百分之二十四,換算無收穫面積二百六十三公頃,損失金額九千五百四十一萬元,其次為改良種芒果。

有鑑於災後復建為首要工作,農糧署請受災農民,儘速於公告期限內備齊資料至公所申請現金救助,也請雲林縣政府及所轄公所,儘速辦理勘查、抽查認定程序送中央審核撥款,讓受災農民可早日獲得現金救助。另為利農友及早復耕,除請公所儘速勘災拍照外,農友可以將損害情形及田區位置之背景進行拍照,並標註拍攝日期、地段地號、衛星定位等資訊,併於申請期間向公所提出,保留災損證據,維護請領救助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