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機要費案 更二審 扁嫂律師出招 聲請傳扁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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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審理國務機要費案一日開庭,其中前總統陳水扁部分已裁定停審,扁嫂吳淑珍則請病假,夫婦二人均未到庭。吳淑珍的律師聲請傳喚陳水扁作證,釐清國務機要費支出是否合理,但也主張扁停審,珍的部分應該也不能進行。

更二審昨日傳喚吳淑珍,及其兒媳陳致中、黃睿靚、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馬永成、辦公室前出納陳鎮慧、吳的助理蔡銘哲、前力麒建設董事長郭銓慶等人。

吳淑珍的律師表示,最高法院發回更審的理由,涉及吳淑珍是否侵占國務機要費,應該要傳陳水扁到庭作證說明,但扁已被裁定停審,吳淑珍的部分也不宜進行。若未釐清就判吳淑珍有罪,那停審而無法答辯的陳水扁也就連帶有罪,影響很大。

馬永成當庭否認犯罪,表示無法接受一審判決,如果知道總統辦公室主任還要負責審查、控管總統國務機要費,早就辭職不幹。林德訓也作無罪答辯,指國務機要費核銷都是配合會計處作業,卻被羅織入罪。被控協助洗錢的陳致中夫婦仍主張無罪。

扁家友人蔡銘哲、郭銓慶遭檢方依洗錢罪嫌起訴,兩人均認罪,蔡請求從輕量刑,郭請求免刑。陳鎮慧則當庭認罪。

台灣高檢署查黑中心、最高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均已裁撤)先後起訴陳水扁涉及國務費案、南港展覽館案、龍潭購地案及洗錢案,部分案件已判決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