汙水處理未發揮效能 嘉市遭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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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根據監察院最新公布的糾正案文指出,嘉義市政府辦理汙水下水道建設計畫,截至一月只完成四千二百四十一戶接管,未達成一萬五千戶目標;耗資近五億元興建的水資源回收中心也未有效發揮應有效能,通過糾正嘉義市政府。

監察院指出,嘉義市政府原以人力及經驗不足為由,將汙水處理廠委託營建署代辦,但在民國一0五年七月間終止代辦,改採統包用意在於縮短建置時程,但嘉義市政府耗時五個多月,才完成統包設計審查作業,未能發揮統包效益,截至一一一年一月也只完成四千二百四十一戶接管、占百分之四點一七,未達成原有接管一萬五千戶目標,核有怠忽。

監察院表示,嘉義市政府辦理汙水下水道分支管網及用戶接管共分九標,從第一標開始,就因未詳實評估而延宕、第二標至第三標也因未先擬訂整體計畫的標準圖說與通用規範、而接續延宕;各標完工日都較原訂目標落後二年八個月至三年一個月不等,且連帶影響第四標至第九標進度。

監察院說,截至監委調查的一一一年一月止,結算耗資四億九千五百五十二萬餘元興建的水資源回收中心,每日處理量為二千二百六十七點七噸,只達契約處理量每日一萬二千噸的百分之十八點九,未能有效發揮應有效能,確有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