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府計畫於111學年度 供應國中小學異國料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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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花蓮縣政府自民國九十九年起實施免費學校午餐政策,為提升學校午餐衛生安全,花蓮縣學校午餐優先使用本地優良食材,並於一0四學年度起推行「學童營養午餐每週一日食用有機蔬菜」政策執行至今,縣府也計畫於一一一學年度供應國中小學「增加國際料理」、「每週再增加一次有機蔬菜」及「每週一次豆奶」,讓學校師生吃得好、吃得健康,並吃到花蓮在地有機食材。

縣府表示,預計於一一一學年度起開始執行每週使用第二次有機蔬菜,以國中小學生每週一次使用有機蔬菜增加六元餐費編列預算,預估一一一學年度國中小人數為二萬零五百人,總計需增加預算五百二十八萬九千元。

一一一學年度學校午餐採購案完成決標後,將提早二個月前告知配合的花蓮市農會及壽豐鄉農會,以利與有機農友契作量產,並由學校午餐得標廠商與兩農會另行辦理有機蔬菜買賣合約簽訂事宜。依據歷年學校午餐有機蔬菜供應情形,夏季常出現蟲害問題而導致有機蔬菜貨源不足狀況,縣府亦將持續與上述二農會協調調度,確保供應量。

經調查花蓮縣新住民人口數依序為大陸及港澳地區、越南籍、印尼籍、菲律賓籍與泰國籍等,為尊重多元文化並讓學童與家長感受縣府照顧新住民之努力,花蓮縣國中小學校午餐初步將規劃挑選上述各國重要節慶,分別設計融合縣內在地學童口味且多數學童都能接受的異國料理,於菜單中以單一菜色呈現。

此外,縣府預定於一一一學年度起供應全縣一百二十五所國中小學童飲用花蓮在地高品質的「花蓮一號」黃豆產製之有機豆奶,每週一次,豆奶數量為四十一萬瓶。一學期所需經費總計一千二百五十萬元。其中農委會農糧署補助九百三十七萬五千元、縣府配合款二百五十萬元及鳳榮地區農會六十二萬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