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師案國賠 人本籲放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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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施春瑛∕台南報導

台南市張姓狼師性侵案一審判決國賠一百四十五萬元,人本基金會八日發布新聞稿,呼籲台南市政府立刻指示被告學校承認錯誤、放棄上訴。對此台南市教育局表示,針對本案國賠一審結果,會尊重司法判決,同聲譴責張姓狼師個人不法行為並要求立即履行民事賠償責任。

台南市某國小張姓狼師在二十年來涉及性侵二十餘名學生,在刑事責任方面,最高法院去年十一月就判決張師有期徒刑四年十個月定讞。至於被害人對狼師個人請求民事賠償責任部分,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亦於今年一月二十七日宣判,張師違法行為屬個人行為,應賠償被害人一百四十五萬元。另台南地方法院三月三十一日也針對該案的國賠做出一審判決,判決學校應給付一百四十五萬元國家賠償。

人本基金會表示,該案被隱匿二十年,受害人絕對不只二十多人,但符合國家賠償時效的受害人大多不清楚自己的權利,只有一位受害人在他們協助下提出國家賠償請求,法院的判決也明白宣示學校有責任,要求市府承擔責任、放棄上訴,並對失職者除行政懲處外也提出國賠求償。

台南市教育局表示,針對本案國賠一審結果,會尊重司法判決,惟目前尚未收受判決書,待收受後會立即與市府法制單位等研議後續的適切作為,以充分保障被害人的權益。

教育局也表示,同案在民事賠償與國賠只能二擇一,被害人可立即要求張師依判決結果履行賠償義務,將來亦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教育局亦會全力協助當事人向張師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