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非法棄置50噸廢棄物遭函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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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男涉向民眾誆稱正在向環保局申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廢棄物再利用許可證為由租地,然後非法棄置廢棄物,遭環保局函送。(環保局提供)

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

新市區王姓男子向民眾誆稱正在向南市環保局申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廢棄物再利用許可證為由,陸續在大內等地區承租土地或倉庫,對外招攬清除裝潢廢棄物,然後非法棄置,經民眾向環保局檢舉,粗估謀取近千萬元不法利益。環保局研判背後恐有不法集團,將王男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並請檢方從重量刑。

環保局於一一0年下半年,陸續接獲多起民眾檢舉,指在大內、西港、善化、七股、安南區等,疑似不法堆置大量裝潢廢棄物,粗估棄置五十公噸的拆除廢木材、廢塑膠等廢棄物,進一步調查竟都是現設籍於新市區的王嫌(四十二歲)出面承租。

環保局調查發現,王嫌多是透過仲介承租土地、倉庫後,再藉由臉書等社群管道,以挑戰全台最底價向外收費招攬清除裝潢等廢棄物。地主等若發現土地、倉庫被堆置大量廢棄物而起疑時,王嫌就誆說,自家擁有廢棄物再利用技術已向環保局提出申請,同時還出具遭退件的文件,強調待補足證件後就會再申請。

環保局表示,王嫌向環保局申請廢棄物再利用許可等證件,但資料不符要求而遭退件,之後就沒有再申請。所宣稱要將廢木料、廢棄物破碎做成有機肥、燃料棒等循環再利用等,又都提不出成品以證明。其行為已觸犯廢棄物清理法,將追討不法利得,面臨最高五年刑期,並得科最高一千五百萬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