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修法 衛福部:禁電子煙、嚴管加熱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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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針對菸害防制法修法,衛福部次長石崇良十四日在立法院指出,這次修法要將禁菸年齡提高到二十歲,也全面禁止電子煙,加熱菸是以禁止為原則,採嚴格管制措施,須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核定通過後,才能製造、輸入、販售。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舉行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公聽會,多名專家學者出席發表訴求,衛生福利部次長石崇良等官員受邀列席聆聽各界意見。與會專家學者多肯定這次修法將禁菸年齡提高到二十歲,也全面禁止電子煙並擴大禁菸場所等。

台灣師大學健衛教育學系教授張鳳琴提到,肯定衛福部國民健康署致力推動菸害防制法修法,讓台灣可以與全球同步精進菸害防制策略,而任何形式的菸品皆是致癌物,希望盡速完成修法。

台灣菸害防制暨戒菸衛教學會常務理事郭斐然主張,應該要禁止加熱菸與電子煙,加熱菸也不是減害菸品,而健康風險評估是用意良善的政策,但是會製造更多問題。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說,台灣拒菸聯盟對於菸害防制法的修法訴求,包括要全面禁止電子煙、加熱菸等新型菸品,菸品容器要印製百分之八十五的警示圖文,並採用素面包裝等。

國家衛生研究院研究員溫啟邦表示,應禁止菸品在超商展示,而加熱菸一點好處都沒有,不能用減害來宣傳,如果修法通過,必須要嚴格管控,例如禁止在室內吸加熱菸、禁止加味等。

專家學者發言完後,石崇良指出,得到的共識為菸害防制法要趕快修正,以及把禁菸年齡提升至二十歲、再次擴大禁菸場所等。

但對於加熱菸、電子煙開放與否,與會者意見紛歧;石崇良指出,這次修法版本是以產品的原料作為歸類的基礎,屬於菸草的部分就將其列為菸品納管,非菸草原料的就視為類菸品,全面禁止。

石崇良提到,原則就是電子煙全面禁止,加熱菸是原則禁止,除非可以通過健康風險評估,也希望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可以盡快通過,讓法可以盡快執行,保障民眾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