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症無症狀者 4天內2次採陰可解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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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輕症或無症狀者解隔條件再放寬,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無症狀、輕症確診者只要4天內2次採檢陰性,或5至9天採檢一次陰性,就可解除隔離。居家照護者10天隔離期滿也無需再次採檢就可解隔。

(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依據16日專家諮詢會議決議,居家照護確診者發病日達10天,依據Omicron變異株特性,研判不再具傳染力,無須採檢始得解除隔離治療。因此修訂無症狀、輕症確診者解除隔離治療條件。

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說明,根據美國、日本等國際文獻資料,依據Omicron變異株特性,病毒量最高落在第3至5天,感染第5天病毒量就會開始下降,第7至9天傳染力已非常低,第10天以上無法培養檢體病毒,視同不具傳染力。

因此,依據新制,無症狀或症狀緩解,只要符合:距發病或採檢日第4天內追蹤2次快篩或PCR陰性/Ct值大於30;距發病或採檢日第5至9天內,追蹤一次快篩或PCR陰性/Ct值大於30;距發病或採檢日達10天,無須採檢,始得解除隔離治療,並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

不論是住院、加強版集檢所或加強版防疫旅館的輕症、無症狀患者都適用新制,但因解隔所稱快篩須由醫事人員執行,所以居家照護確診者不適用條件一及二,解除隔離條件僅適用距發病或採檢日達10天,無須採檢,始得解除隔離治療。

羅一鈞表示,依據科學證據,證明感染Omicron變異株第10天可認定為不具傳染力,民眾無需擔心傳播風險;針對居家照護確診者暫時僅可採取隔離滿10天,作為解除隔離條件,後續會再視疫情變化,進行滾動式修訂。

據指揮中心統計醫療資源量能,全國專責及負壓病床總床數為5389床,空床數3399床,空床率63.1%;50家中央集中檢疫所總床數為6570床,其中1573個空床,空床率23.9%;地方加強型防疫旅館共6家1195床,其中131個空床,空床率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