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強推 台鐵公司化草案過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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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野認現職轉調應明文規定比照軍公教調薪 關鍵條文送協商 政院重申不會撤回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二十一日經表決,初審通過台鐵公司化條例草案;但包含設立清償短期債務基金、台鐵公司化後的資產取得方式、資產開發及職工福利等關鍵條文皆未達成共識,將保留送黨團協商。

包含國民黨立委洪孟楷、傅崐萁、陳雪生以及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都認為,未達成共識的條文應請交通部回去研議溝通後擇期再審,但最後經表決,民進黨立委以人數優勢,將台鐵公司化草案送出委員會,但須交由黨團協商。

初審條文明定,未來台鐵公司業務範圍為經營鐵路客貨運輸,鐵路法規定的相關附屬事業,投資、轉投資或經營鐵路相關的業務以及其他經交通部核准或委託的業務。而台鐵公司得視業務需要在國內、外設分公司或其他分支機構。

初審也規定,未來台鐵公司應設董事會,置十五至十九人名董事,另置監察人三到五人。董事中應有三分之一是鐵道、運輸、產業管理、法律或財經等專家學者;另外,董事至少應有五分之一席次由台鐵工會推派的代表擔任,並置總經理一人,需具有交通運輸或經營管理實務經驗的專業背景。

針對現職台鐵員工轉調台鐵公司,在野黨立委認為,應在條例中明文規定,未來台鐵公司在遇到行政院進行年度軍公教待遇調整時,必須比照調整幅度進行勞資協商。

但交通部及人事行政總處都認為,明文規定反造成未來台鐵公司加薪須與行政院連動,而沒有自主加薪的彈性,且過去也未發生軍公教調薪而國營事業未調整的狀況。在經過討論後,決議維持行政院版條文。

行政院重申,推動台鐵公司化的態度堅定、節奏堅決,改革不會回頭,也不會撤回公司化草案,但雙方的溝通應該可以朝向圓滿方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