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持毒撞警車 判刑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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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莊姓男子因案被通緝中,他開車上路遇警拒絕下車接受盤查,加速衝撞警車逃離現場,最後棄車奔逃,仍被警逮捕並在車上查獲得安非他命兩小包送辦。台南地方法院依妨害公務執行罪及持有二級毒品兩罪,判刑八個月。

莊男(四十三歲)二0二一年間從綽號「阿祥」友人取得安非他命兩包;同年七月三十日下午三點半,莊駕駛汽車,經柳營區義士路與環園東路二段口時,被巡邏員警發現上前攔查。

未料,莊男不但未車受檢,竟直接加速衝撞開警車後,隨即駕車加速離去。最後跳車逃跑被捕,經警在車內扣得安非他命兩小包、吸食器、玻璃球及吸管等物。

台南地院審理,法官認為莊男同時觸犯加重妨害公務及毀損公物等罪嫌,應以罪刑較重的妨害公務論處,判刑六個月;另外持有第二級毒品的部分,判三個月,兩案合併執行八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