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症在家 可領勞保傷病給付

393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勞動部五日宣布放寬傷病給付範圍,在輕重症分流的防疫政策下,確診新冠肺炎進行居家照護的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如不能工作致未能領薪資者,自不能工作的第四日起,可依勞工保險條例請領傷病給付,最高可領五千三百四十三元。

因本土疫情確診數暴增,多是輕症在家進行居家照護,日前勞動部曾表示,輕症居家隔離無法請領勞保傷病給付,經研議後五日宣布放寬規定。

以目前確診者應居家照護十天計算,依規定自不能工作的第四日起才可請領傷病給付,即共可請領七天的傷病給付。以正職員工今年起的投保薪資下限級距是二萬五千二百五十元、最高是四萬五千八百元,經分別計算,確診居家照護者最低可請領二千九百四十六元至最高的五千三百四十三元的傷病給付。

勞動部指出,確診的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不論是收治在醫院、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或進行居家照護期間,若不能領薪,皆可依勞工保險條例相關規定請領傷病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