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油回收廠起火未應變 漏油挨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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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五一八巷內民宅十一日清晨發生火警,波及一處廢油回收廠,導致油槽漏油汙染下游中原溝及新店溪,當下回收場業者未通知環保局,亦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防止油品流出;市府環保局據報前往稽查限期業者清除及阻斷汙染物外,稽查員並當場依違反水汙染防治法規定予該回收廠開單告發,最高合併可處一千二百萬元罰鍰。

環保局表示,十一日上午接獲民眾反映中和區中原溝及新店溪遭油汙汙染情形,經立即派稽查人員前往勘查,發現系當日清晨連城路五一八巷內一民宅火警波及一家回收廠的油槽漏油所致,且查業者未於油品儲存槽四周設置防濺溢之設施。

環保局指出,據消防局火災通報,於灌救時在該廠周邊緊急設置攔油索,但當時雨勢頗大,不易全面鋪設相關攔油設備,致該回收廠部分油品仍流至側溝內,再流往中原溝並流向新店溪;而該廠業者卻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防止廢油品流出,也未立刻通報環保局,汙染情節重大,故予依水汙染防治法規定告發嚴懲,並限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