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縣警局 跟蹤騷擾防制法教育訓練達一二○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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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縣警局跟蹤騷擾防制法教育訓練達一二○場次。(記者陳正芬攝)

記者陳正芬/雲林報導

雲林縣警局因應跟蹤騷擾防制法今年六月一日起施行,以警政署培訓種子教官逐層施教模式,已利用巡迴宣教、常年訓練及各種集會場所,辦理達一二0場次教育訓練,使第一線員警具受理跟騷案件的基本能力,強化員警案件處理落實度與敏感度,讓員警熟悉跟蹤騷擾防制法相關規定與被害人保護措施。

局長李謀旺說,為精進員警對各式跟蹤騷擾行為法定要件判斷能力,特邀聘中央警察大學警察政策研究所許福生教授,以視訊主講「跟蹤騷擾案件書面告誡核發審查重點」,講述及評析跟蹤騷擾行為「反覆、持續性」、「與性或性別有關」、「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等構成要件,以精進相關法規認知厚實員警專業知能。

李謀旺說,進階課程著重跟蹤騷擾防制法施行前、後執行上之差異,特召訓各分局副分局長、防治組、偵查隊、各派出所正副所長等,第一線處理之守門員,期專法施行初期能凝聚處理共識,建立一致性法律見解避免認定上歧異。並邀雲林地檢署、社會處、教育處、勞青處、衛生局及轄內警政署所屬機關等,組成防制跟蹤騷擾緊急應變小組,捍衛民眾權益,營造安全、友善的生活空間。並宣導民眾遇跟蹤騷擾案時,不要隱忍勇於報案,讓行為人受到法律制裁。

 縣警局婦幼隊指出,跟蹤騷擾防制法所稱跟蹤騷擾行為,指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八大態樣跟蹤騷擾行為,使人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