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外線燈檢測 UV危害達高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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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媒體曾報導某托嬰中心使用紫外線消毒燈不當,導致幼童角膜炎及皮膚紅腫案例發生,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三十日公布市售紫外線消毒燈抽檢結果,抽查共十件雖品質檢測全合格,但光學UV危害皆達高度風險,經短暫期間或瞬間曝露,可能影響皮膚及眼睛。

近年我國疫情延燒,標榜消毒、快速殺菌之「紫外線消毒(殺菌)燈」成為熱銷防疫商品,惟有媒體報導某托嬰中心使用紫外線消毒燈不當,導致幼童角膜炎及皮膚紅腫之案例發生。因此,消保處於去年十一月間至實體店面抽檢六,也到電商平台抽檢四件,共抽樣十件紫外線消毒(殺菌)燈,含家用、車用及隨身用,進行品質檢測及標示查核。

消保處表示,品質檢測結果雖全數符合國家標準,十件之光化學UV危害為高度風險,六件之藍光危害為低度風險,不當使用恐造成身體危害,另相關警語標示亦未完備,有影響消費者健康之虞。

另外,進一步瞭解產品警語內容及其標示位置,發現僅一件「本體」有標示完整警語「應在無人、無動∕植物的情況下使用」與「勿作為捕蚊燈或一般照明燈使用」。消保處已要求主管機關經濟部除加強對消費者宣導外,並研議於國家標準增加「人體偵測關閉保護機制」及在商品「本體」標示警語的可行性,避免消費者誤用。

消保處呼籲,民眾務必選購標示完整的紫外線消毒(殺菌)燈,並詳閱警語或注意事項;應在無人及無動植物的環境下使用,開啟中應離開照射空間與切勿直視紫外線光源;人體經紫外線照射可能產生皮膚紅斑及眼睛白內障,請勿當照明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