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櫚油限令延宕 監委:衛福部應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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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熱恐生致癌物 食藥署說明會未邀消費者代表參與 只因業者提案 食安保障延遲1年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監委田秋堇、蔡崇義六日表示,泡麵、烘焙食品及零食餅乾等,逾九成使用棕櫚油,薯條、漢堡也都使用棕櫚油製造,加工食品中棕櫚油含量高,然而棕櫚油加熱「極有可能為人類致癌物」,衛福部原訂要預告限量標準,但召開產業聯盟說明會程序未公開透明,應檢討改進。

監察委員田秋堇、蔡崇義指出,過去調查時發現巧克力及其他加工食品中棕櫚油含量相當高,因棕櫚油加熱脫臭過程中會產生「縮水甘油脂肪酸酯」(GEs),進入人體後會產生致癌物質,國際癌症協會在二000年已宣布GEs為二A級,也就是「極有可能為人類致癌物」。

監委調查發現,市面上的加工食品幾乎都含棕櫚油,尤其泡麵、烘焙食品及零食餅乾等,九成以上都使用棕櫚油;速食餐廳販售的薯條、漢堡等產品,也都使用棕櫚油製造,廣泛存在食品中,因此訂定食品中的GEs限量,攸關民眾健康,有其必要性。

監委表示,衛福部原定在二0一九年十月預告訂定限量標準,食藥署卻在二0二0年一月十四日召開產業聯盟說明會,與業者溝通討論後,延遲預告程序。

監委調查發現,那次會議中沒有消費者代表參與,未能通盤考量不同利害關係人意見,有違食品風險管制應進行風險溝通機制的意旨,且會議過程沒有任何錄音或逐字稿紀錄,程序未公開透明。

監委指出,會議決策程序不夠透明,也沒消費者團體代表參與,有違食品風險管制應進行風險溝通機制的意旨。

監委說明,為實現食品安全,應有各種制度性要求,例如決策程序需公開透明;決策程序的參與者,除業者以外,各種不同利害關係人,像是專家、消費者團體代表,也要共同參與。

同時,食藥署只因業者提案,就暫不訂定GEs限量標準,導致成人及嬰幼兒食品GEs食安保障延遲一年,二0二0年十月二十一日才開始進行法規命令的預告程序,從二0二四年一月一日實施,衛福部應檢討改進。

監委表示,但是為了避免標準實施前,不符合歐盟標準油品轉輸入到台灣,食藥署應加強追蹤宣導、採取相關配套管理措施,並輔導業者二次精煉等加工作業、減少GEs含量,確保民眾食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