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副刊〉發光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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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家榕

十五歲那年,一日課後,好友拿著「創社連署書」找上我。不忍破壞對方眼底的希冀,我放下課本拿起筆,友情相挺畫了押,從此,記憶裡便多出個戲劇社,和一群可愛的人。

接下來的日子,宛若場鮮豔的夢境。神仙教母輕點了下魔法棒,灰撲撲的我們,霎時綻放耀眼光芒,輕踮腳尖旋轉在日常的廢墟上──社課、校慶、對外比賽和三校公演,十幾歲的年輕人,燃燒著沒有明天似的熱情,放學後留校磨戲,週六日跑中正紀念堂,隨處找個折射鏡面就是現成的排練場。我們為了改劇本熬到深夜、為了執行cue點學起剪接、為了研究彩妝把彼此化得像鬼、為了拉贊助站上鬧區街頭、為了搭舞台找老闆跪求紙箱──高中時代,有太多的無能為力,但至少在這裡,眾人能為著某些終將失落、卻終究不會消失的美好而活著。

升高三的暑假,仙杜瑞拉的舞會結束了。午夜鐘聲噹地敲下,我交出社辦鑰匙,轉身朝現實的方向前進。舞台上的角色,幕落了,就永遠留在劇場裡,舞台下的自己,卻是在離開劇場後,才開始走下去。那段瘋魔與執迷,漸漸在身上找不到蹤跡,十六歲的故事,被割裂在人生之外,徹底地成了夢境。有時難免會想,那些年的熱情,究竟有什麼意義?那些年的投入,又究竟成就了什麼?直到多年後看到一段文字:

你說我們下了那幾年的棋到底能幹嘛?真的不能幹嘛,但我相信在人生只有一次的青春裡,無怨無悔的做自己,同時一起讓自己成為更好的人,這就是最大的意義。

我想,當所有人都無怨無悔成為了自己,記憶裡閃閃發光的,除了勇敢追逐夢想的我們,更是僅此一次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