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博士生冒其名 男判無期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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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犯下性侵案被判刑定讞的男子孫國晃,為躲避坐牢,竟殺害博士生網友,再留下「孫國晃」遺書,假裝自己自殺。高雄高分院更四審依殺人罪判他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昨(二十)日駁回上訴,孫逃過一死定讞。
 男子孫國晃(四十二歲)被控在高雄地區連續犯下多起性侵少女案,九年多前被判刑八年六月定讞。孫男為躲避入監服刑,竟想出假裝自焚死亡的計畫。
 民國九十九年間,孫男透過網路認識一名張姓博士生,相約外出後將他勒昏,然後連人帶車將張活活燒死,還在現場留下署名為「孫國晃」的遺書,故布疑陣成自己畏罪自焚的假象。
 事後,孫男持自己的相片,到戶政事務所申請補發張姓博士生的身分證,但被識破,遭檢警逮捕,一、二審、更一審、更二審孫均依殺人罪判死刑,更三、四審則改判無期徒刑。
 最高法院指出,孫國晃確有殺人故意,造成家屬難以彌補的傷痛,且至今未實質賠償,但孫男犯後多次坦認犯行,並以言詞及書面表達道歉,且願意賠償,「並非無悔過之心」,因此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