栽贓鄰居 惡警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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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劉春生∕雲林報導

雲林縣北港分局黃姓警員擔任議長隨扈期間,因與鄰居衝突,遭警局懲處後懷恨,去年九月涉嫌將毒品栽贓於對方的貨車車斗企圖嫁禍,其他員警發現有異,報請檢方偵辦,雲林地院判決黃員假借職務機會,故意犯誣告罪,處有期徒刑兩年六月,褫奪公權三年,已停職的黃員則否認犯行,將提上訴。

判決指出,黃員去年七月與黃姓鄰居及其友人發生口角爭執及肢體衝突,遭媒體報導後,受雲林縣警局懲處,心生不滿伺機報復,得知黃男涉毒品案,透過不詳方式取得毒品海洛因及安非他命,栽贓嫁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