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訴訟新制 案量成長近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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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聲請占大宗 憲法法庭審理案件終結275件 9成裁定不受理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憲法訴訟法自今年一月四日施行至今逾五個月,司法院二十一日舉行記者會,說明憲法訴訟新制施行概況。統計顯示,新制上路後,案件量較舊制成長約近二倍,其中九成不受理,整體而言,新制運作穩健順暢,將適時研議修正。

司法院指出,憲法訴訟新制最主要的改變,就是大法官審理組織法庭化、審理程序訴訟化、審理結果裁判化,同時增加人民參與憲法訴訟程序,審查更加公開透明。新制將憲法訴訟案件類型化,法院的確定終局裁判也成為大法官憲法審查的客體,對於基本權的保障更加充足周密。

司法院並將新制的施行情形,以量化統計資料來觀察,並比較分析新、舊制的差異。首先,案件量成長為近二倍,自成年一月四日新制施行至五月底止,憲法法庭新收聲請案件共四百九十二件,每月平均九十八件,相較於舊制的大法官會議時期最後的近五年,每月平均新收五十件,成長約近二倍。

人民聲請案件為大宗,截至五月底止,憲法法庭新收聲請案件中,以法規範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類型四百八十三件最多,其中又以人民聲請占最多,為九成七五;地方自治保障案件二件,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三件。

新制公開法庭行言詞辯論審理案件大幅增加;憲法法庭審理案件總計終結二百七十五件,以裁定不受理件數逾百分之九十點五五最多,案件受理比例為百分之六點七四。

司法院強調,新制施行前經三年的規劃與準備,憲法法庭書記廳會在行政上支援憲法法庭審判業務,也將持續檢視、蒐集憲法訴訟實務運作問題,適時研議修正憲法訴訟法及相關規定,以持續優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