捏人乳頭 導演性騷判刑3月

367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知名劇團導演廖俊逞被控對身穿簍空網眼毛衣的男子,伸手襲胸捏乳頭,廖男不認罪。台北地院審酌被害人及證人的說詞,認定廖男涉犯性騷擾罪,依法判刑三月、得易科罰金。本案仍可上訴。

「莎士比亞的妹妹們的劇團」駐團導演廖俊逞,現為PAR表演藝術雜誌企劃編輯。

台北地檢署指控,去年十一月十二日晚間十時許,廖男在台北市參與科技藝術產業成員聚會時,見被害人身穿川鏤空網眼毛衣及黑色皮衣,藉由觀看時,出手觸碰被害人胸部並抓捏左邊乳頭。

法院審理時,廖男否認不法,表示僅碰觸到被害人的肚子。辯護律師也指出,廖男觸碰的是衣服的材質。

被害人說,廖男突抓住他的左手,問他「衣服是否有洞?」等,隨即伸手碰他左邊胸部,還捏左乳頭,當場感到驚嚇、尷尬。

目擊證人指出,廖男伸手進入被害人的衣服,並捏被害人的胸部,被害人有躲開。

北院依據相關證詞,認定廖男確有性騷擾被害人,且廖男在審理時雖一再對被害人表示歉意、有意和解,卻不斷指摘被害人與證人,可見並非真心悔悟,對被害人造成二度傷害,依法判刑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