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穩定石斑魚產銷 農委會提供延養漁友6種政策性專案農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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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農委會為穩定石斑魚產銷,提供6種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下稱專案農貸)支應延養石斑魚業者營運所需週轉金,配合政策符合延養補助措施資格條件者,不論新貸或舊貸均享有1年免息措施。漁民朋友可自111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就近向農漁會信用部或全國農業金庫申請。

石斑魚圖卡。(農金局提供)

農金局說明,符合專案農貸規定資格之石斑魚養殖業者,如有週轉金資金需求,可申請下列6種低利專案農貸,包括輔導漁業經營貸款、青壯年農民從農貸款、農民經營及產銷班貸款、農民組織及農企業產銷經營及研發創新貸款、農業科技園區進駐業者優惠貸款、農民組織及農企業天然災害復耕復建貸款,另符合延養補助措施資格條件者,並享有1年免息優惠。

農金局進一步說明,符合領有有效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證、區劃漁業權執照或專用漁業權入漁證,110年11月30日前完成各類石斑魚放養量申報之養殖漁民,出具申請補貼之石斑魚於111年6月30日時仍在養殖且至少延養3個月之切結書者,請於111年7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向貸款經辦機構申請貸款利息補貼,新貸案件補貼第1年之利息,舊貸案件則補貼自111年7月1日至112年6月30日之利息。

農金局表示,有資金需求之石斑魚養殖業者,可向農漁會信用部、全國農業金庫或依法承受農(漁)會信用部之銀行當地分行提出申請。另舊貸案件如有還款困難情形,亦可向原貸款經辦機構申請延期還款,如有相關貸款疑義,歡迎電洽以下服務專線:全國農業金庫:0972-590-951、農業信用保證基金:0963-619-301、農金局:0933-239-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