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質疑自辦重劃圖利財團 地政局澄清與規定無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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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議員盧崑福質在議會詢時質疑市府辦理自辦市地重劃時圖利財團,對此地政局二十一日澄清表示,自辦重劃工程施工事宜經函詢內政部後,基於實務執行需要,採分區施工方式,即未涉及地上物拆遷補償爭議範圍,於拆遷補償費完成領取或提存後先行施工,與市地重劃實施辦法規定尚無不合。
 地政局表示,為監督自辦市地重劃會儘速就地上物爭議案件辦理協調及提存作業,該局今年八月前即清查各自辦重劃區是否有未完成提存即開工之情形,針對尚未提存之異議案件除協助重劃會依程序辦理調處外,亦在八月及十一月兩度函文督導之自辦市地重劃區,請其就地上物拆遷補償爭議案,依規定踐行「協調」、「調處」及「訴請司法機關裁判」等法定程序,始得進行拆遷工程。另若已進行重劃工程施工,但尚未完成異議案之拆遷補償費領取或提存程序者,仍請儘速完成領取或提存程序,以免損及土地改良物所有權人或墓主之權益。有關工程部分,在市府備查監造計畫後尚未開工,但基於實務情況採分期分區施工者,仍僅得就未涉地上物拆遷補償爭議範圍,於拆遷補償費完成領取及提存後方得先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