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樞不服延押 抗告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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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涉施暴立委高嘉瑜的林秉樞不服新北地院日前裁定延長羈押兩個月,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二十九日認定他是否與高女分手、非情侶關係,不影響有反覆施暴之虞的認定,駁回確定。

林秉樞涉嫌對高嘉瑜施暴,新北地檢署一月依偽造文書、妨害祕密、私行拘禁、強制、妨害名譽、妨害電腦使用、傷害、恐嚇等八項罪嫌起訴。

案件移由新北地院審理中,二十日裁定從二十七日起延長羈押兩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解除禁止受授物件。林男不服提起抗告。

高院認為,林男犯罪嫌疑重大,遭羈押時曾接受媒體採訪、對外放話發聲明稿,顯然有以對外放話、媒體報導之方式,影響證人證述,有勾串證人之虞。

高院指出,林男控制情緒能力不佳,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強制罪及恐嚇罪之虞,此外,審酌他所為造成損害、犯案情節、可能量處刑度等,並權衡本案審理程序的進行狀況、公共利益,認為仍有羈押必要,駁回抗告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