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趙正宇涉貪無罪 逃漏稅判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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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立委趙正宇、辦公室主任林家騏被控收賄案,檢方認定趙涉嫌逃漏稅及資金來源不明,林涉向殯葬業者詐欺得款一千一百萬元,將二人起訴。台北地院六日依稅捐法將趙判刑六月、得易科罰金,財產來源不明部分獲判無罪。林男依詐欺罪判刑二年、緩刑五年、支付公庫二百萬元。

趙正宇被控於一0八年七月間仲介昭揚投資購買桃園土地,成交後要求昭揚以政治獻金名義支付百分之一、即二百二十一萬餘元佣金,趙並配合開立政治現金收據,逃漏綜所稅六十八萬餘元。法院認定趙逃稅四十八萬多元,審酌他犯後自行補稅,判刑六月、得易科罰金。

此外,檢方前年搜索趙正宇處所時,搜出以牛皮紙袋裝的九百二十萬元現金,其中有一百七十萬元與趙的說法不符,被認定為財產來源不明。法院認為,財產來源不明要件中所指「收入」應包含一切合法收入。趙姓夫婦一0七、一0八年度加計租金與土地仲介佣金收入達二千三百多萬元,趙也沒有說明財產來源的義務,這部分諭知無罪。

林家騏部分,寶塚負責人陳明瀚、達人家負責人鍾克信為開發新北市金山地區屬陽明山國家公園列為第三種一般管制區的土地,透過白手套郭克銘找上林家騏,林未向趙正宇報告,私自轉發陳情函召集陽管處、營建署人員開協調會,佯稱在趙正宇施壓下允諾變更地目。陽管處後來經法定程序評估,同意將土地劃出國家公園範圍外,陳、鍾誤以為趙正宇幫了大忙,依約定交付款項。

陳等二人分三次支付款項,郭克銘分得七百萬元,林男最終詐得一千一百萬元,北院依犯冒用公務員明義詐欺取財罪判刑二年、緩刑五年、支付公庫二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