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展旭:林智堅論文明顯違反學位授予法及著作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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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針對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的碩士論文抄襲事件,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教文體育組召集人陳學聖(20)日於直播中,邀國政基金會內政法制組副召集人何展旭進行對談。何認為,基本上林智堅的論文違反學位授予法及著作權法。

國政基金會教文體育組召集人陳學聖(右)邀國政基金會內政法制組副召集人何展旭(左),就林智堅論文事件進行對談。(國政基金會提供)

陳學聖、何展旭從林智堅論文的法律爭議角度切入,探討其論文是否符合學位授予法及著作權法規範,及由這兩部法律所衍生的大學學位考試授予條件、程序、爭議處理等內部規範,同時探討法院實務的司法見解。

陳學聖表示,舉辦系列「解剖林智堅論文門」直播節目,是希望一個學術的良心,能持續被關心與維護,對整個社會與高教體系是一個最重的教育議題之一,因為這起論文事件是非常嚴肅的事情,關乎高校體系與國家法律層面的基石。

何展旭指出,民國94年他自北京政法大學博士畢業,當時北京高等教育就採用電腦比對論文的系統,如果發現論文高度重疊就會被刷掉,當年就刷掉9個博士、20幾個碩士。

他說,記得前幾年教育部統計過,刷掉15個碩博士,就表示創歷史新高,反觀北京政法大學一個學校就刷了30幾個。大陸論文抄襲也反映人性想不勞而獲,和輕鬆畢業的心情。

何表示,自己寫論文非常辛苦,一字一句都是血淚,如果指導教授又把關嚴格,學生可能好幾年沒辦法畢業,在這種情況下,就會發生投機取巧、抄襲,而論文抄襲就是作弊。由於科技進步,論文比對已經不是問題。

從法律層面來看,何謂抄襲?林智堅論文事件涉及到兩個主要的法律,即學位授予法、著作權法。就是林智堅如何取得碩士學位,第二則是著作權問題,因為論文也是著作權法保護的著作。

檢視現行法規有關林智堅中華大學及台大論文的考試規則或細則,或違反學術抄襲處理要點,對抄襲幾乎沒有定義。只在台大違反學術倫理處理要點中有作定義,例如:如果論文內容有未載明引用或引用不當情節重大者視為抄襲。

抄襲在著作權法的文字上,也沒有明確規定,該法所謂的抄襲稱作侵犯著作權人的重製權或改作權,除非經著作所有權人的同意和授權,他人才可引用。

陳學聖指出,今日持續比對林智堅中華大學論文第14頁與竹科的委託報告第8、9頁,仍然是全面抄襲,其中還有亂碼與錯字。

何展旭表示,林智堅中華大學碩士論文最後的結論,除與竹科報告高度重疊,內容中的錯字、措辭、用語都一樣,實在非常離譜,他認為,基本上林智堅的論文明顯違反學位授予法及著作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