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保護力堵疫情 50歲以上明起可接種第4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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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0日公布,22日起擴大COVID-19疫苗第4劑接種對象,開放50歲以上民眾施打,需與第3劑間隔5個月。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指出,部分國家第4劑接種對象維持為60歲或65歲以上長者;台灣下修至50歲,主要是參考鄰近國家及歐美近期陸續修訂第4劑施打規定,美國、韓國都已開放50歲以上施打。

另外,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表示,21日起和地方政府共同推動6個月~5歲莫德納嬰幼兒疫苗接種,建議地方政府可考慮至幼兒園接種,並希望夜間、假日也有施打時段,方便家長帶嬰幼兒接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