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中崙所之亂」 砸毀警局電腦 僅1人判刑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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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北市警察局松山分局去年發生「中崙所之亂」,多名黑衣人闖入派出所,其中一男徐權砸毀電腦遭起訴。一審簡易庭依損壞公務員職務掌管物品罪將他判刑六月、得易科罰金。台北地院二十二日撤銷原判決,但仍判刑六月、得易科罰金定讞。

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徐男因情緒激動動手摔壞警用電腦,且事後已同意賠償警方損失,依毀損公物罪嫌將他起訴。另九人雖在場叫囂,但並未對現場警員有強暴、脅迫等行為,妨害公務的罪嫌不足,因此均不起訴。徐男並與派出所蕭姓員警以一台電腦螢幕及八千元達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