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賊入宅竊盜 稱回舊家找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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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莊姓男子今年一月間返家突然家門被反鎖,察覺有異立即報警,警方到場開門,屋主莊男發現家中多了一位不速之客,不請自來的羅女自稱是回舊家找老公。然而莊男發現家中一萬元現金及手機遭竊,羅女竊賊身分才曝光,當即被警方逮捕法辦。案經台南地院審理,侵入住宅竊盜罪判處六月。

廿八歲的羅姓女子於一月十日下午遊蕩至東區民宅前,假裝是住戶稱忘記帶鑰匙,找來鎖匠開門,立即進入莊男家中,大搖大擺取走客廳一萬元現金及兩支手機、充電線等,然而羅女得手後,適巧遇上屋主莊男返家,莊姓屋主察覺大門被反鎖立即報警,羅女也當場遭警方甕中捉鱉。

羅女表示,自己六年前就住在這裡,是回來找老公等,莊男清查家中發現現金、手機等不翼而飛,警方也於羅女身上查獲莊男遭竊的錢財手機等。羅女辯稱一萬元是六年前放在皮夾裡,手機跟充電線只是拿起來看一下,然而莊姓屋主壓根不認識羅女,羅女說詞也無法取信,後續也立即被警方逮捕法辦。

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認羅侵入他人住宅、恣意竊取他人財物,然而羅已將竊得物品返還,且於庭上坦承犯行,審酌其行竊財物之價值等一切情狀,依侵入住宅竊盜罪判處有期徒刑六月,易科罰金十八萬,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