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琬惠質疑林姿妙清廉 同志看不下去退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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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宜蘭縣長參選人陳琬惠,三問國民黨籍現任縣長林姿妙,縣府回應一切依法處理。(記者林坤瑋攝)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民眾黨宜蘭縣長參選人陳琬惠廿九日召開記者會,三問國民黨籍現任縣長林姿妙和當地富商劉志和的關係。縣府表示,梅花湖畔建物確有違建,已列拆除對象;至於縣府辦理新城溪河川疏濬土石採取作業,過程完全依照相關法令辦理。

陳琬惠指出,長年矗立在梅花湖畔的特權招待所和進出喬事的權貴賓客,正是此一現象的表徵。招待所的主人富商劉志和,在宜蘭政界藍綠通吃,過去和監察院長陳菊的弟弟陳武進交好,更是宜蘭縣前縣長林聰賢兩次當選的關鍵人物。後來劉志和改支持林姿妙,順利讓宜蘭完成政黨輪替。

陳琬惠提到,過去政府為了遏止河川土石頻繁出現的利益糾紛與官商勾結,制定了「採售分離」和「公開標售」兩大原則。而去年初,縣府修正《宜蘭縣公共造產興辦河川疏濬土石採取及販售作業準則》,准許一般廠商「專案申購」河川土石,打破了公開標售的原則。

陳琬惠說,主導蘇澳慶安段市地重劃的華友聯集團,在法令完成修正後,重劃會即向縣府進行專案申購並獲得同意。嗣後,縣府招標「蘇澳新城溪鐵路橋下游河段河川疏濬土石採取作業」,又由華友聯集團旗下,同時也是負責市地重劃統包工程的永德營造得標。導致出現同一家廠商,一面挖取土石,另一面將土石供用於新城溪旁的市地重劃工程使用,明顯違反採售分離原則。

縣府回應表示,冬山鄉梅花湖畔建物確有違建情事,面積為二層樓共一百九十四平方公尺,自九十四年至今年二月前,並未收到任何違章建築之陳情或檢舉,直到媒體於同月披露後,縣府即依報導內容,轉請冬山鄉公所進行查報。後經縣府通知違建人於文到三十日內補辦建築執照,違建人逾期未補辦,縣府也在四月開立違反建築法違建拆除處分書,同時依照「宜蘭縣政府執行違章建築取締辦法」第三條第一項規定,將其列為第三順位拆除對象,後續將依照全縣違章建築優先順序執行拆除作業。

另針對縣府辦理新城溪河川疏濬土石採取作業,能否提供蘇澳新馬地區市地重劃工程使用,縣府表示,依照公共工程委員會解釋,該市地重劃案屬公共工程的一環,縣府本於推動公共工程建設之職責,給予適當之協助,將新城溪疏濬所取砂石,作為重劃區基地土石方使用,過程完全依照相關法令辦理。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民眾黨宜蘭縣長參選人陳琬惠三問國民黨籍現任縣長林姿妙。林姿妙競選發言人黃琤婷在媒體群組回應,林姿妙從未去過劉志和的招待所,同時轉發一份「民眾黨黨員郭美春退黨聲明」,引述聲明內文,批陳琬惠為了選舉聲量,捕風捉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