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翁茂鍾不當接觸 台南高分院前法官陳義仲被彈劾

293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監察院調查指出,台南高分院前法官陳義仲十多年前任職時,明知富商翁茂鍾或其相關公司為涉訟當事人,仍多次與翁男餐敘、會面,及接受餽贈等不當接觸,有損法官的獨立、公正、廉潔形象,有重大違失,全票通過對他的彈劾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本案由監委張菊芳、趙永清、林郁容、王麗珍負責調查。彈劾文指出,陳義仲自民國八十三年起即擔任台高南分院法官,而翁茂鍾為台南地區知名商人,其佳和集團旗下怡華公司所涉百利案紛爭,也經媒體大幅報導,翁男與其公司的訴訟案件陸續於法院審理。

但陳義仲自九十二年至一00年間,多次與翁男餐敘見面,並收受翁男餽贈的襯衫及保健保養品,甚至九十三年間與翁男及其相關案件的委任律師一起見面。

彈劾案文指出,陳義仲的行為易產生法官與涉訟當事人結交往來的印象,對法官應保有的廉潔、公正、中立形象產生質疑,核有違失,情節重大。

監委認為,陳義仲身為台南高分院法官,對於翁男的身分及相關涉訟情形,若推稱為不知情,難符合常情。全案經監察院彈劾審查會於二日上午審查後,全票通過對陳義仲的彈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