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撤訟 纏訟7年 彰銀經營權之爭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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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台新金十日宣布撤回對財政部所提的「確認彰銀經營權契約關係存在」訴訟,台新金撤訟,形同宣告纏訟七年彰銀經營權之爭落幕,自二0一五年即取得經營主導權財政部表示,財政部肯定台新金經營彰銀九年的成績,未來將鼓勵雙方於符合法制的原則,進行業務合作。

台新金總經理林維俊昨日在證交所重訊記者會宣布,此訴訟案發生在二0一四年間,台新金向最高法院對財政部提出確認彰銀經營權契約關係存在訴訟,目前雙方已經達成解決爭端共識,台新金十日已向最高法院撤回訴訟。

財政部亦發表聲明表示,與台新金控之間因彰銀經營權而生的訴訟案,在最高法院協助下完成調解,由台新金向法院撤回訴訟,財政部與台新金同感欣慰,財政部肯定台新金經營彰銀九年的績效,將鼓勵雙方所轄金融事業,在符合法制原則下進行業務合作。

財政部自二0一五年取得經營主導權後,在台新金法人代表共同協助下,持續提升彰銀績效,七年間淨值增加五百二十二億元,達一千七百一十四億元。

財政部表示,財政部與台新金控將鼓勵雙方所轄金融事業,進行業務合作,雙方樂觀其成。此件重大訴訟和平圓滿落幕,已為最高法院移付調解制度下的紛爭解決樹立新標竿,財政部與台新金同感欣慰,謹向最高法院法官、調解委員及所有參與成員努力致上敬意及謝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