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金弊案 勞金局組長游迺文判刑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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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勞動基金運用局國內投資組前組長游迺文,任內與寶佳集團執行長唐楚烈等人合作,操控勞動基金,協助寶佳集團出脫遠東百貨股票,使寶佳獲利逾5.3億元。台北地院今日依貪汙等罪將游男判刑9年,唐男、寶佳投資主管邱裕元各判8年,發還或沒收不法所得。

同案被告,復華投信投資長邱明強、副總經理劉建賢依投顧法背信罪各判4年、3年8月,研究員陳周倫偽造文書判10月。統一投信副總經理闕志昌、經理孫民承依投顧背信罪判3年8月、經理郭士慶判3年4月,研究員俞建業偽造文書判8月。群益投信謝姓副總、共同基金湯姓經理人無罪。

游迺文今日親自到庭聽判,獲知判決結果後臉色沈重,對於媒體的詢問,他不發一語,隨即離開法院。

寶佳集團108年5月購入18萬張遠百股票,109年5至7月新冠肺炎疫情嚴重期間,決定出脫持股,但售出量不如預期。邱裕元找上在勞金局操盤勞動基金的大學學長游迺文,遊說動用勞動基金來承接寶佳的遠百持股。

游男接受飲宴招待後,要求復華、統一、群益投信等配合的代操券商,於109年7、8月間配合在17個交易日買進遠百股票,協助寶佳集團順利倒貨而獲利。

法院審理時,游男等被告均不認罪,主要答辯理由為,經專業評估判斷後才決定買進遠百股票,並未私相授受,未受游男指使,自己沒有獲利等。

北院合議庭依據唐楚烈、邱裕元的訊息對話,認定兩人有操縱遠百股價的犯意。另依游迺文與邱裕元的對話,認定游男有為了升官掌權而與寶佳合作的動機。

法院指出,唐、邱操作遠百公司股價,引誘投資大眾買進交易,寶佳進而出脫遠百股票謀利,嚴重破壞有價證券市場價格及交易秩序,使寶佳集團獲利達五億三千八百七十九萬多元,唐男居於主導地位,邱男次要配合操作,均判刑8年、褫奪公權4年

法院認為,游迺文擔任勞金局國內投資組組長要職,為讓自己官位提升,竟與邱男謀議以勞動基金資金,承接寶佳集團出脫的大量遠百股票,指示復華、統一投信以勞動基金資金買入遠百股票,圖利寶佳,惡性重大,從重判刑9、褫奪公權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