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感情糾紛 妨害自由撞警車判刑二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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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潘立明/基隆報導

黃姓男子與郭姓前女友有感情糾紛,去年11月25日上午,竟找來鄭姓同夥,偷走陳男的汽車代步,並用該車攔住郭女去路,將人押到附近談判。民眾發現報警處理,黃男竟帶著郭女駕車衝撞警車逃逸,警方循線逮捕黃男,將他移送法辦。基隆地院依觸犯強制、加重妨害公務、竊盜等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2年1月。

檢警調查,黃、郭2人有感情糾紛,黃男夥同鄭姓友人偷走汽車後,駕車攔截郭女,案發當時將騎車的郭女直接攔停,強押上車,再由鄭男負責騎乘郭女的車,到基隆市麥金路上某3C賣場外談判。民眾發現報警處理,警方抵達後,黃男擔心被逮,又押著郭女上車,並開車撞警車,將車開到新北市板橋區某停車場後,轉搭計程車逃逸,企圖設下斷點;留在現場的鄭男則當場被警方逮捕,帶回偵訊。

黃男押走郭女後,將人帶至某處民宅拘禁,還威脅郭女要將沙子摻入她們母子的機車油箱。警方尋獲黃男偷竊的汽車後,再循線找到黃男的藏身處,將他逮捕救出郭女。檢察官偵訊後,依加重妨害公務罪、竊盜、恐嚇等罪,將黃男起訴。

法院審理時,黃男則向法官坦承,有和鄭姓友人一起偷車,且有駕車衝撞警車及強押郭女談判的犯行。法官認定,郭男觸犯竊盜、強制、剝奪他人行動自由、毀損及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