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弒親 劉女罵檢:去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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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地方法院審理醫學系畢業劉姓女子縱火弒親案,廿七日辯論終結。劉女仍然否認犯行且情緒一度失控,在法庭飆罵要定她罪的檢察官,也一併把要幫她辯護的律師罵進去;旁聽的母親和弟弟都向法官求情輕判。此案將在下個月十八日下午宣判,劉女要求出庭聽宣判。
 這件涉嫌縱火弒親案,發生在一0八年五月十五日深夜十一點多,劉女和母親大吵一架後,隔天凌晨三點半左右獨自駕車外出買一桶汽油載回家,她把汽油潑在一樓客廳床墊上,點火引燃,劉女立刻逃離現場,放任火勢延燒至二樓。住二樓的父親和母親、弟弟皆在睡夢中驚醒,各自倉促下樓逃生,不幸造成父親死亡,母和弟受傷。
 劉女昨天出庭剛開始情緒算平穩,直到法官開始進行辯論,她的聲音開始大起來,並且當庭否認犯罪,要求合議庭趕快宣判,她要離開看守所。蒞庭檢察官陳述犯罪事實結束後,冷不防被情緒失控的劉女罵「你去死吧」,惟立刻遭審判長制止,要求她控制脾氣,劉女高喊「這不是我做的」。劉女的委任律師起身幫她辯護時,劉女一度要求律師不要講,甚至出口「你去死!出去!滾!」
 法官當庭告知委託成大醫院對劉女做精神鑑定結果,認她防禦性強,辨識違法能力明顯降低,最後針對量刑部分,詢問檢辯雙方和被害人的意見。檢察官說,請法院審酌被告所犯事實量處妥適之刑;辯護律師請求減輕其刑;劉女的母親和弟弟都表示願意原諒劉女,希望法官從輕量刑,讓劉女早日接受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