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內警破獲偏山林區非法傾倒廢棄物掩埋集團 當場逮捕3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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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內警分局於田寮山區破獲山林區非法傾倒廢棄物掩埋集團。(記者陸瓊娟翻攝)

記者陸瓊娟/田寮報導

高雄市湖內警分局於20日上午協同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高雄市政府環保局稽查科等單位查獲何姓男子為首的山林區非法傾倒廢棄物掩埋集團,於阿公店水庫上游集水區的田寮區秀峰山區內私設掩埋場,專案小組人員將現場工作人員3人當場逮捕,再通知集團何姓首謀等人到場說明,湖內警分局調查後,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罪嫌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湖內警分局接獲線報指稱有名綽號「訓仔」的男子,於阿公店水庫上游集水區的田寮區秀峰山區內私設掩埋場,以收受不特定人之廢棄物後掩埋收取每車800元代價,牟取暴利,經該分局員警近期於山林間產業道路埋伏蒐證,於20日早晨見時機成熟,專案小組立即協同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高雄市政府環保局稽查科等單位前往查緝,當場查獲張姓及蘭姓貨車司機、何姓工地負責人等3人涉嫌傾倒廢棄物,正欲準備進行非法掩埋,專案小組人員立即將現場工作人員當場逮捕一併帶案偵辦,再通知集團首謀何男等人到場說明,經環保局人員稽查後認定何男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罪嫌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湖內警分局於田寮山區破獲山林區非法傾倒廢棄物掩埋集團。(記者陸瓊娟翻攝)

湖內警分局表示,非法傾倒廢棄物除對環境造成嚴重破壞,也會危害人體健康導致疾病發生,如被查獲將依廢棄物清理法最重將面臨5年以下刑責,得併科新台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