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菸給未滿18歲 裁處51件逾40萬

398
逾3成店家知法犯法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近年青少年吸菸問題受關注,國健署22日指出,據調查,逾3成業者在販菸前沒有確認買家年齡是否滿18歲,目前累計裁處51件違規情形、罰金逾新台幣40萬元。

國健署表示,今年4月至7月期間,委託消基會,安排年滿18歲的工讀生穿著高中學生制服,測試商家是否主動確認購菸者年齡,並要求查驗證件或直接拒絕賣菸品。

根據抽測結果,整體販菸場所違規賣菸率為33.4%,又以檳榔攤違規率45.4%最高,接著依序為一般商店違規率40.7%、連鎖超市或大賣場違規率為25.7%、連鎖便利商店違規率為17%。

國健署表示,依據菸害防制法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違者依同法規定,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已將違規店家名單轉知各縣市政府衛生局及連鎖商店(賣場)總公司,據統計截至111年9月中旬為止,22縣市衛生局稽查菸品販賣場所共計14餘萬次,裁處51件、罰鍰金額逾40萬餘元。

依國健署110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吸菸青少年取得菸品來源,以自行買菸為主(國中42.3%、高中職67.8%),而國中學生的購菸場所以雜貨店及傳統商店為主(36.1%),次之為檳榔攤(25.2%)。

高中職學生則以便利商店為主(53.8%),次之為雜貨店及傳統商店(25.2%)。另有59%的國中吸菸學生表示在購菸時未被拒絕,高中職吸菸學生則達69.4%未被拒絕購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