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蕙如聲請釋憲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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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阪事件 侮辱公務員判刑定讞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卡神」楊蕙如被控於「駐大阪辦事處事件」操作網軍蔡福明在網路帶風向,造成我外交官輕生,已被依侮辱公務員執行之職務罪判刑五月定讞。楊女不服,聲請釋憲,日前已獲得憲法法庭裁准受理,將與其他相同爭點的案件併案審理。

楊蕙如聲請釋憲指出,刑法第一四0條「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限制人民受憲法第十一條保障的高價值政治性言論自由,淪為箝制人民表達意見自由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