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張貼警巡邏車 外送員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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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貼紙 標註沒有這台
永康所警方廿九日於中正路發現冒充巡邏車的外送機車,立即通知高姓車主到案說明。 (讀者提供)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永康分局廿九日接獲民眾反映,於臉書分享外送員騎乘的機車貼有「台南市政府警察局巡邏車」字樣。警方同日於中正路發現該車立即通知車主到案說明。經查雖該貼紙有小字註明「(沒有這台)」但字體過小易誤認為警用車輛,有冒充公務機車疑慮,訊後依冒充公務人員服裝官銜罪將車主函送法辦。

卅多歲的高姓外送員前於蝦皮網購平台發現機車貼紙,貼紙寫著「台南市政府警察局(沒有這台)巡邏車」,覺得新奇有趣立即購入並張貼在外送機車上,民眾目擊警車送外送脫線畫面,立即拍照上傳臉書外送社團,網友雖然當成笑話,但也立即引起警方注意。

永康分局獲報立即啟動調查,同日即於中正路發現該台「走失」巡邏車,立即通知車主到案說明。警方調查發現雖然包含「(沒有這台)」字樣,但字體著實過小,恐讓民眾誤認為警察機關車輛,顯有冒充警察公務機車疑慮,如民眾誤認警車公器私用或兼職外送也有損警察機關形象,訊後也立即將高依涉嫌冒充公務人員服裝官銜罪,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永康分局長甘炎民提醒,民眾於網路購買來路不明的警察機關徽章、圖騰或字樣,裝飾在私人車輛上恐有觸法疑慮,呼籲駕駛人自重,本案將依法究辦並要求立即清除外,不排除研擬提告保留相關追訴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