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警代價 連飆十次三字經 一字一千

284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陳姓男子在今年七月間搭乘友人機車行經北屯區時,因友人闖紅燈遭警攔查,陳不滿朋友遭取締,連續辱罵警十次「三字經」,還徒手推擠警方。台中地院法官一審依妨害公務罪判拘役三十天,得易科罰金三萬元。

判決書指出,五十九歲陳姓男子在今年七月十一日深夜十一時許,搭乘蔡姓友人騎的機車,行經北屯區天津路、河北路口時,因蔡闖紅燈,遭第五警分局吳姓警員攔查,陳不滿友人被取締,連續以台語連飆粗話十次,其間還怒嗆「叫你老大來啦」、「林北今天沒把你處理掉、林北不姓陳」、「你三小」等語,徒手推擠警方,警員以妨害公務,將陳壓制送辦。

台中地院一審判決,因多次辱罵警員,還以暴力手段推警,並拒絕警員管束,依妨害公務罪論處,判拘役三十天,得易科罰金三萬元,可上訴。